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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国土资源司,挂靠在农业部下,掌管全国土地的使用以及管理,全面采用新的地契,土地买卖征收高额的契约税,大力遏制土地兼并,打击私下买卖土地,今后如果土地买卖都必须得到国土资源司或者其下属国土资源衙门的批准,并加盖国土资源司的印章,否则一切土地买卖都是无效的,朝廷将不承认买卖双方的利益,私自买卖土地还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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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国土资源司,挂靠在农业部下,掌管全国土地的使用以及管理,全面采用新的地契,土地买卖征收高额的契约税,大力遏制土地兼并,打击私下买卖土地,今后如果土地买卖都必须得到国土资源司或者其下属国土资源衙门的批准,并加盖国土资源司的印章,否则一切土地买卖都是无效的,朝廷将不承认买卖双方的利益,私自买卖土地还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