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口,汁水从嘴角溢出来,他用袖子擦了一下。
陈森笑了。
这种笑不是“觉得好笑”的笑,是“觉得安心”的笑。看到朋友吃你买的食物,用袖子擦嘴,不跟你客气,不跟你说谢谢,只是沉默地、大口地吃着——这种感觉,和拍出一张好照片的快乐是同一个级别的。不一样,但同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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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点十分,陈森从周砚白的工作室出来。
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他只能举着手机的手电筒往下走,光柱在墙壁上晃来晃去,照出墙皮剥落的痕迹和不知道谁用粉笔写的字——“拆”“到此一游”“XXX我爱你”。陈森在拐角处停下来,用手电筒的光照了一下最后那行字。字迹歪歪扭扭的,大概是哪个小孩写的,名字被涂掉了,只剩“我爱你”三个字还依稀可辨。
他站在那行字前面站了几秒钟,然后举起手机,拍了一张。
【拍摄完成:街拍·高级技能触发,照片质量评估:B+,经验值+5。】
B+。他不在意。他拍这张照片不是因为技能,是因为“我爱你”三个字被写在楼道拐角这种只有声控灯坏了才会有人注意到的地方,这件事本身让他觉得温柔。不是那种刻意的、大张旗鼓的温柔,是那种被涂掉了名字、被挡住了光、被所有人忽略但仍然存在的温柔。
他想把这种温柔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