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可都是出自她手,若说肚子里没点墨水,打死苗小草都不信。
果然,当大队长媳妇接过苗小草递来的协议,只是微微一笑之后,便直接当着所有人的面念了起来。
协议上的内容很简单,那就是,军分区委托柳树村大队部代表薛玉梅在柳树村成立一个供销社,为驻守在这里的战士提供后勤保障。
对方除了可以自主的统购统销之外,还担负着:为军分区每月至少提供300吨粮食的任务。
军分区将以比市场低两成的价格收购这些粮食。
不仅如此,日后军分区所需的军需物资,但凡柳树村能够提供的,在价格和质量相等的情况下,军分区必须无条件的优先考虑柳树村供销社。
而双方的合作年限,则是为期20年。
原本这份协议的委托对象是苗小草,但因为苗小草以自己年龄不够,不能签署这份协议为由,便让自己亲妈以柳树村代表的名义签署了这份协议。
双方确认了协议的内容无误之后,便十分痛快的在上面签字按上了手印,并盖上了双方的公章。
随后,苗小草又与众人签署了分成协议和挂靠协议。
虽说这两份协议都是不合规的,到时候若是有人毁约,那苗小草也拿他们没办法。
原本众人只想定个口头协议,但在苗小草的一再坚持下,最后众人还是无奈的签署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