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也杀?”
“除了我母亲,没有谁是不能杀的。”
(尚方事实上官职名,为少府的属官之一。少府创制于秦,是御用之物,除君王外不能擅用,否则就是“上僭不道”。西汉名臣韩延寿治罪时,其中一项重要罪名便是“铸作刀剑钩镡,放效尚方事”)
(颜师古注曰:“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秦汉一向有以牛马试剑锋之利的传统,如《尸子》中的“水试断鹄雁,陆试断牛马,所以观良剑也”或是东方朔《答骠骑难》中的“干将莫邪,天下之利剑也,水断鹄雁,陆断马牛”所言皆为此类。而剑自先秦始,就已经成为等级的标志,《史记》中有“春秋官吏各得带剑”的记载,秦朝统一后推行“销锋镝”政策尽收天下之兵“铸以为金人十二”,佩剑再次成为官吏特权。剑在春秋战国时期亦沾染上了浓浓的侠义色彩,如冯谖弹铗、毛遂按剑逼楚,屈原“带长铗之陆离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