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未必就不想再见他一面。”
他说完,不再多言,低头继续摆盘,热气腾腾的肉,红得像火,香得像命。
他心里有数——剧本里写过,这对冤家,最后还是手牵着手,走完了余生。
他不信命,但他信结局。
此刻,辣椒炒肉的香气早就把整个客栈熏得魂都快飘了。
连睡得跟死猪一样的客人都闻着味儿翻身爬起来,揉着眼睛扒到桌边,口水都快滴到地板上。
匡睿瞥了一眼,心里咯噔一下——这菜,还是炒少了。
“各位,别客气,啥话都别说,实话实说就行。”
白米饭也刚出锅,热气腾腾,他随手往桌上一摆,连盘子都没擦干净。
可谁还在乎这个?
掌柜的扔了算盘,帮工甩了抹布,连隔壁屋那个总爱端架子的老爷,此刻都蹲在地上扒饭,筷子挥得跟打鼓一样。
这玩意儿,压根不是人该吃的——是老天爷赏饭吃。
辣椒够辣,但肉嫩得跟豆腐似的,一抿就化。
辣劲儿一冲,被白米饭轻轻一裹,居然变得温温柔柔,像小时候娘亲喂的那口热粥,不呛人,却直往心里钻。
一口下去,你就想再扒一筷子。
再吃一口,就想把锅都舔干净。
不吃?那简直是亏待了这辈子。
可匡睿没动筷子。
他转身回了后厨,拎起锅,哗啦一声冲水,接着丢进几把青菜,加点水,慢悠悠炖起来。
他早料到——这年头的人肠胃哪受得住这辣?等会儿准得满屋找水喝,嗓子冒烟,脸跟关公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