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量不大,但却给了我最好的解释。
拿着牛肉干,丹尼尔仔细查看几眼,然而反问:“竟然这些牛肉干散落在路边被杂货铺老板的爱犬发现,按常理来说应该会被全部吃掉才对,为什么还会留下它们让你们发现?”
这我就不清楚了。
也许那条狗本身并不饿,所以没有把它们全部吃光也说不定。莫斯笑了笑。
人也好,狗也罢,谁发现死者现在已经不重要,最重要的找出杀死死者的凶手。
他们没有嫌疑,为什么你会这样觉得?
难道仅仅只是依靠你三言两语找他们问话,就能让他们所有人说出实话?
显然不可能,但我想身为侦探的你,应该不会这样简单和我解释吧?丹尼尔口吻轻蔑,话不留情。
这是自然,如果只是简单片面口供,就算瞒得过我莫斯,也绝对瞒不过你丹尼尔。
言归正传,首先说一说杂货铺老板吧。
虽然他是发现人,但却从来没有与死者杜恩有过接触,我是指活着的杜恩。
第二个人和第三个人,分别是涂料店夫妻。
最先见到杜恩的人,是涂料店老板的妻子。
当时杜恩出现在涂料店门口的时候,目的只是想通过她为自己找到一个可以吃饭的餐馆。
但很遗憾,杜恩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因为在这附近五公里距离内,根本就不可能找到可以让他吃饭的地方。
所以涂料店老板妻子明确告诉了他这一点。
杜恩没有选择离开,反之进到涂料店,似乎想“赖着不走。”
显然,像他这种酒店老板,具备一定礼仪素养的人来说,做出无赖行为肯定是不符合他自己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