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那么三五个人,和秦迪一样较着真。
时间一长,秦迪自己也泄了气。
他和老飞鞋父子俩,慢慢松了弦。
前头由保镖开道,拨开灌木、踩稳路径,专挑安全区探路,防着黑熊灰狼这类猛货突然冒头,惊了后头的贵客。
后头几十位宾客,则三五成群散开,彼此相隔十几步,手持最新款的战术霰弹枪,在林间慢悠悠穿行,像一支武装观光团。
“我懂你那份失落——我头一回来时,比你还较真。”小飞鞋瞥见秦迪眉梢微蹙,笑着拍拍他肩膀,“但哥们儿,围猎嘛,猎物是虚的,人情才是实的。今天一块走过的林子,以后就是见面打招呼的由头。”
老飞鞋也颔首附和:“乔治说得透。真想累死累活打一场,哪还拉这么多人?几十号人往林子里一扎,连鸟雀都早飞光了——动物鼻子灵得很,几百米外就闻出味儿来,几公里外都能警觉。”
这话秦迪一听,心里也踏实了。
野生动物向来机敏,嗅觉更是远超人类数倍。
这么一大群人呼啦啦闯进去,别说大型猎物,怕是连松鼠都提前抄小路溜了。
真要较真,最后能碰上的,大概也就些迟钝的小兽,或者傻乎乎撞上来的野兔。
念头一转,他反倒轻松了。
耸耸肩,自嘲道:“行吧,本来还想给安迪捎件熊皮大衣——答应过他的,看来得食言了。”
安迪,是秦迪长子秦其中的英文名之一。
陆鸿璇取的,秦迪也喜欢;而飞鞋家老爷子老飞鞋,另赐了个名字叫沃什,既是家族尊称,也是他自己的本名。
所以安迪的全名,如今是安迪·沃什·秦。
将来若真娶了小科飞鞋的女儿,姓氏后面再添个“飞鞋”,也不稀奇。
名字这事,秦迪从不较劲。
只要血脉纯正,长大后记得孝敬老子,那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