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了三个市,九座矿山,最后选择了两座矿山做为首批开采对象。
决定开采矿山,第一步就是资金。
沈桥年这边已经准备出了三百万现款,并且联系好了国外的矿山开采设备,这边一确定,设备就可以立刻运送到国内。
按照原本的计划,国资委是不必出钱的,毕竟当初的计划是借壳经营,但程国后期跟国资委的领导班子讨论这件事的时候,特别是知道上面对此表示支持的时候,便主张也出动一笔经费,这样在整个矿山的开采过程中,才不至于太被动,日后涉及到利益分配的时候腰板也能挺的直。
江明浩自然没有异议,谁嫌钱多咬手指头啊,反正林省的矿山多的是,只要国资委的钱够用,他一点也不反对国资委入股。
至于国资委想要的主动权,江明浩也不以为然,矿山这种东西,未来几年都不可能完全私有化,特别是稀土矿,肯定是需要政府做背书的,不过技术掌握在他的手里,国资委想要主动权,也只能看他想漏出多少给国资委。
在来到林省的第四天,江明浩给毛亮打了电话,申请中央派下来一批技术员,对矿山的开采进行技术评估。